12月15日上午,我校公路基础设施创新建设平台道路实验中心HVS大厅主体工程验收会在道路实验中心项目现场召开,学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小组成员单位校办、计财处、审计处、国资处、实管处、后勤处、保卫处、基建处(南校区住宅建设办公室)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学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小组特聘专家,项目勘察、设计、沉降观测、全过程审计、施工、监理及建设单位等相关人员30余人出席验收会。会议由基建处(南校区住宅建设办公室)副处长苟海刚主持。
验收现场
验收会议包括会议汇报、实体检查验收、资料检查验收三个环节。验收会上,基建处(南校区住宅建设办公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就工程概况、自评报告及质量评估报告进行了详细汇报。通过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验收小组和专家组一致认为公路基础设施创新建设平台道路实验中心HVS大厅主体工程达到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同意工程质量为合格。基建处(南校区住宅建设办公室)处长石瑞平代表学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评定小组宣读项目主体工程验收结论。
石瑞平在验收会上指出,道路实验中心大跨度钢结构施工难度大、时间紧、任务重,各参建单位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克服疫情封控等不利因素,保证现场施工连续,顺利完成道路实验中心HVS大厅主体结构的施工。他要求各参建单位继续发扬工匠精神,继续做好后续屋面板、装饰装修等施工工作,力争早日竣工交付投入使用,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