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红梅,女,汉族,1971年8月出生,山东栖霞人,硕士研究生,民进会员。
现任民进遵义市工委主委,贵州省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1989.09—1993.07 西安公路学院(现长安大学)经济系财务会计专业学生;
1993.08—1997.12 贵州省桥梁公司四处会计;
1997.12—1999.03 贵州省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工作人员;
1999.03—2000.04 贵州省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
2000.04—2002.07 贵州省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洗马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2002.07—2004.04 贵州省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副局长;
2004.04—2004.08 贵州省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局主要负责人;
2004.08—2006.09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审计局局长;
2006.09—2011.10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其间:2008.03—2008.09挂职任武汉市武昌区民政局副局长);
2011.10—2017.08 贵州省遵义市财政局副局长(其间:2012.06—2012.09挂职任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副局长);
2017.08—2018.01 民进遵义市委主委,遵义市财政局副局长;
2018.01—2019.02 遵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2019.02—至今 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贵州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常务委员会委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